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一一共有多少项?
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手段之一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》,对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要求有着严格的规定,其中包括了对水的感官性状、化学成分、微生物含量等方面的要求。
这些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,并在每年度进行修订,目前,我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总共分为五个等级,分别对应于饮用纯水、澄清饮用水、矿泉水、桶装饮用水和瓶装饮用水。
纯水的感官性状应当清澈无杂质,pH值应保持在6.5-7.5之间;澄清饮用水的感官性状应当清澈无悬浮物;矿泉水的感官性状应当清澈透明,无色无味;桶装饮用水的感官性状应当清洁卫生,无异味或异色;瓶装饮用水的感官性状应当清洁卫生,无异味或异色。
除了以上的感官性状,还有许多其他的质量控制指标需要满足,水源地的地理环境条件,以及水源受到污染的程度等都需要进行检测和评估。
还包括细菌总数、大肠杆菌群数、病毒、霉菌等微生物含量等,这些指标是判断水质是否达到安全标准的关键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上述各项指标都是通过实验室的方法进行测定的,而非直接观察饮用水的状态,虽然我们可以通过肉眼观察到饮用水的颜色、气味、味道等外观特征,但这些并不能完全反映出其真实的情况。
我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具有严谨性和科学性,是保证人们饮水安全的重要依据,我们应该严格按照这些标准来生产和使用饮用水,以确保我们能够喝上健康的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