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
我国的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是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06年制定的,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必须达到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监督检测方法,目前,我国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共有六项。
水源的保护是保证生活饮用水质量的重要环节,该标准对水源的要求包括水质无色、无味、无臭、PH值应在6.5-8.5之间、硬度在100mg/L以下、溶解氧在4毫克/升以上等,水源还应具备一定的自净能力,例如有足够的微生物数量以进行天然净化。
水源处理后的水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,该标准对处理设备的要求包括有良好的过滤效果、能够将大颗粒物质过滤掉、能有效去除有机物、能将余氯去除到安全水平等,还要对处理后的水进行重金属和放射性物质的检测,以确保其安全性。
水中各种营养成分的含量也是衡量水质好坏的重要指标,根据我国的标准,水中含有的主要矿物质如钙、镁、锌、碘、硒等需要在一定范围内,以满足人体正常生理需求,水中还应含有适量的蛋白质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等。
水中生物活性微生物的数量也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因素,这一指标通常通过测定水中菌群的数量来确定,但这个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,因此这也是衡量水质的一个重要因素。
我国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了各个方面的要求,旨在确保人们饮用的安全、健康,随着社会的发展,我们将不断改进和完善这些标准,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求,我们也应该加强饮用水污染源的控制,减少污染物的排放,以进一步提高水质的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