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常规指标
根据我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,对于生产、加工和销售的各类生活饮用水,均需要在产品出厂前进行严格的检验,这些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:
水质感官性要求
1、颜色:水的颜色应为澄清透明,无悬浮物、沉淀物及其他可见异物。
2、气味:水的味道应清新自然,无异常气味。
微生物含量要求
1、细菌总数:每升水样至少不得检出超过10cfu的细菌。
2、肠道致病菌:每升水样不得检出超过10cfu的肠道致病菌。
pH值要求
1、pH值:水样的pH值应在6.5~8.5之间。
2、硫酸盐含量:水中硫酸盐的含量应在0.01mg/L以下。
消毒剂残留量要求
1、杀菌剂残留量:对消毒剂残留量的要求是≤0.5mg/L。
矿物质元素检测
1、钙镁离子:钙镁离子的含量应符合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的要求。
化学需氧量(COD)要求
1、对于地表水水源,其化学需氧量的要求是在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以下。
溶解氧含量要求
1、对于地下水水源,其溶解氧含量的要求是在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以下。
各项规定都旨在保障人体健康,确保饮用安全,由于水资源的特殊性和易变性,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,还需要加强监测和管理,定期评估水质状况,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,也需要提高公众的饮水意识,倡导科学饮水,共同保护我们的生命之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