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 5749-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
中国已制定并发布了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 5749-2006),该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,本标准规定了生活的水必须达到的安全卫生条件,旨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。
1、原水要求
原水中氯化物(以Cl计)含量≤3.5mg/L;重金属(以Pb计)含量≤0.005mg/L;微生物指标符合 GB/T 35368 规范的要求。
2、水质处理工艺要求
对水源进行预处理,去除悬浮物和颗粒物,降低原水中的有害物质含量,如有机物、氮磷化合物等,预处理后的水质需经过二次或多次净化才能作为生活用水。
3、热处理和储存
对经过预处理的水,需要在4℃以下保温处理30分钟,然后送至冷却塔进行冷却,冷却后的产品需经再次净化处理,并储存在无菌容器中,以便于运输和使用。
4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规定
未经过二次净化处理的生活用水不得用于饮用,未经消毒处理的水源不得作为食物和饮用水。
5、对公众健康的影响
GB 5749-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人们饮水的安全,根据标准的规定,我们应尽量避免饮用未经净化处理的生活饮用水,以防止水源中的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。
《GB 5749-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原则,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意自己的饮水安全,保障自身和家人的身体健康,我们也应该积极参与到社会公共卫生活动中来,共同维护我国的饮用水环境质量。